更新时间:2022.03.27
民事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也有三类: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我国中级人民法院所应当管辖的民事案件的种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请问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不服,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向地级市检察院申诉还是向省级检察院申诉,请指点!听我请的律师讲:"是一定要向省一级的检察院申诉才可以,其它的不可以"请问这个有规定的吗?解答人:社
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 1.重大的涉外案件。涉外案件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 这里所说的侵权行为地,实际上范围很广,具体包括了: 1、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人身损害赔偿,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是属于侵权纠纷,属于财产关系的纠纷。因此,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管辖法院,在法律上也被称为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指的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