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构成防卫过当死亡情况: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
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工伤: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根据法律规定,放火未造成损失并不一定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所以,放火未造成损失如果是犯罪分子主观停下的,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认定行为是属于未遂还是预备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着手”是指:行为必须是接触或者接近了犯罪对象,对犯罪客体构成了直接的侵害或者威胁;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犯罪结果产生的性质,即如果不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任其发展下
构成犯罪的,需要具备以下4要件: 1、犯罪主体:行为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我国,一般的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就可以构成犯罪主体。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构成犯罪主体。但14周岁以上的人,满14周岁而
犯罪的构成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客体要件。而犯罪的形态包括,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与未完成形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放火行为没完成能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拿火柴的动作则是预备行为;如果已经开始点火,则属于已经“着手”,构成犯罪未遂。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构成犯罪,属于犯罪的特殊形态。
抢夺变成抢劫的情形:行为人犯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应这样界定: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
放火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认定行为是属于未遂还是预备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着手”是指:行为必须是接触或者接近了犯罪对象,对犯罪客体构成了直接的侵害或者威胁;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犯罪结果产生的性质,即如果不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任其发展下
放火行为如果是在点火之前就终止了没完成的,也可能构成犯罪,如果着手准备实施犯罪; 且行为人的行为产生了一个危险状态就认定构成犯罪,但是最终没有点火完成犯罪的,就认定构成犯罪,但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未成年放火烧山的行为,可构成放火罪。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的,应负刑事责任;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