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股东投资款未到账,属于该股东违反了公司章程,该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账务上采取挂账行为,不影响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的,股东的投资款可以撤回。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为股权转让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
投资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公司股东投资超过实收资本金部分可以转做留存收益入账,即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还要去工商局申请公司增资,办理相应的手续。公司的股东资本金投入大于实收资本,可以作两种处理,一是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超出部分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二是股
股东投资款超过实收资本可对超过部分转作留存收益入账,认定为股东溢价出资,依法到工商局申请公司增资,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股东投资款不能随时收回。随意收回投资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要回投资款。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投资款交付给公司后归属公司所有。股东不能抽回其出资,但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隐名股东不可以要回出资。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公司可以向法人股东借款。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合法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本身并没有任何财产。其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
公司可以向法人的股东借款。只需要签订借款协议,按时偿还即可。法律对此并没有进行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一般而言,股东可以借款给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符合法定要求是可以向公司借款的。具体要求包括: 1、股东与公司必须依法订立借款合同; 2、经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借款的数额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超过章程规定的数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