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0
我国刑法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故意传播疾病的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构成该罪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犯此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行为人过失犯该罪的,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当立案追诉。 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
传播性病罪的性病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行为有以下要件的,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在主观方
触犯传播性病罪的,应由法院依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不仅要求行为人确实患有性病,还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 1.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应当包括: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本罪侵犯
我国刑法对传播性病罪的处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成立传播性病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行为人须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第二,本罪为选择性罪名,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卖淫”或者“嫖娼”之一即可成立传播性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