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税法只规定按期正确申报,只要事实上是零,没有时间限制。而对于一般纳税人,税法明确规定新成
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
债权申报具体包括下列债权: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及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求偿权等债权。
申报债权的方式: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包括: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等。
1、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且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期间。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如果债权是合法有效、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能够申报。具体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都可以进行申报。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申报债权的程序包括: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包括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债权担保的有效期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来确定的,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