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遗嘱继承的。但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该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可以遗嘱继承。且遗嘱继承顺位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财产的顺序: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财产;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赠协议和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遗赠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赠继承中,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能够继承,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过继来的孩子能继承养父母遗产。 养父母子女之间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与一般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一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代位继承诉讼的提起: 1、原告是与代位继承诉讼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代位继承诉讼案件有明确的被告。 3、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该代位继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