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主要有保证金的保证和保证人的保证两种方式,向检察院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后,检察院会做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检察院可以沿用公安机关作出的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检察院也可以对嫌疑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时间重新计算。重新保利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需要解除原取保候审决定。
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
检察院通知是权利义务告知书让你签字,并办理延续取保候审的手续,可能还会向你核实案件相关的证据,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委托律师争取不起诉或者到法院争取缓刑不关押。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可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
只要符合条件案件到了检察院同样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作出
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的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检察院已经取保候审,到法院是否能继续取保,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检察院取保候审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案子到检察院如果当事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