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非法集资为一类犯罪行为,有很多非法集资的犯罪。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是没有合法资格的组织吸收公众存款或者是有合法资格的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的方式募集资金,也就是需要别人基于错误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
非法集资的标准为: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
非法集资的标准为: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
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
我国刑法将非法集资根据资金利用方式主要分为四个类别,首先是对非法集资的资金进行信贷经营而获取收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其次是对非法集资资金以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诈骗罪,还有以股票债券为资金载体的欺诈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犯罪行为。
非法集资的危害有: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 4.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很有可能构成犯罪,判处刑罚。
非法集资的类型如下: 1、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3、以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4、以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非法集资; 5、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建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店、委托电
非法集资有下列特征: 1.集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
“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