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1、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 保证期间的设定基于保证制度中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避免债权人因怠于行使权利而加大保证人的风险。 规范的性质不同双方的区别在于,诉讼时效属法定期间,保证期间属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除斥期间是法律上对某项民事实体权利依法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没有行使相应民事权利的,该民事权利在法定的除斥期限届满时就会被消灭。除斥期间有几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的,例如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其时间为撤销权后的五年。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不因任何时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说明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
诉讼时效与追诉时效的区别包括:诉讼时效为民事主体之间因纠纷提起诉讼而适用的时效;而追诉时效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所适用的时效。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
1、规范的目的不同。 2、起算点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属可变期间,可因一定的法定事由而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仅是胜诉权或产生抗辩权,实体权并不因此而丧失。而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主债务期满后,保证人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慨念。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况;而诉讼时效发生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受诉讼时效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