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2
以下情形构成非法行医: 1、当事人不具备相关执业证书,进行医疗活动的; 2、当事人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3、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等情形。
加重非法拘禁的情形如下: 1、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行为,如殴打、骂人、游街示众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造成重伤的; 3、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认为是犯罪。
非法行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
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形:第一种、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第二种、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第三种、被利用型案件。指
《刑事诉讼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会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会被认定为受贿罪的自首: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
会被认定为受贿罪自首的情形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包括: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以及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非法占有为目的八种情形: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