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民事诉讼状证据的规定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补充证据:如果被告在庭审中发现原告或第三人以口头形式明确地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外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应当当庭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补充新的证据;如果法庭当庭准许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是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提供证据的方法与民事诉讼中是一样的,但要注意在所有的证据中,不允许有自相矛盾的证据,证据必须经过质证,法院才能采纳,所有的证据必须组成一个证据链,以证明行政行为的存在,必须把证据准备充分,否则,民告官的诉讼是赢不了的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法院立案之后,会计算出案件受理费并通知原告,进行缴费,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保持通信通畅,并且时常关注法院通知信息。
法规中对证据清单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需要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对证据的来源和对象以及内容进行简单扼要的说明,并签名盖章写清提交的年月日。所以提供证据要同时将行政诉讼证据清单目录提供。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项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刑事自诉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的方法是:自诉人和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据线索等资料,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