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而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等,行政许可可以划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五类。
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 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1、存在法律一般禁止; 2、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禁止的解除; 3、行政相对方因此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或实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它所具有的功能包括:抑制危机、资源分配、证明或给出某些信誉、资讯等等;它可以分为两种许可,第1种是附义务的行政许可,第2种便是权利性行政许可。
1、前置许可证件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当前许可事项时,必须持有的上一环节的许可证件。 2、后置审批是指对于应当予以前置审批的商事登记. 3、为了提高商事登记的效率,促进商事活动的迅速开展,采取先行商事登记而后进行理应前置审批的审查。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如果当事人仍有异议,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