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代位继承的内容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代位继承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生: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在以下情况下发生: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继承有以下几种方式: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的方式一般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
继承遗产的具体方式包括: 1、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 2、遗嘱继承; 3、代位继承; 4、转继承; 5、其他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都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
1、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配偶只有一个即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此外,对公、婆或者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第二顺位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产继承的方式如下: 1.公证继承。提交公证材料进行房产过户登记,需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2.诉讼继承。继承人对于继承有异议的需要进行诉讼。 3.遗嘱继承。 4.协商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自行协商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