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条款的性质是约定条款。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的,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用约定试用期,但双方约定试用期的,约定的试用期是有期限限制的,不能超过法定的期限。因此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条款的性质
1、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2、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和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约定条款若违犯了我国法律和当前国家政策时无效,如签毒品、枪支交易合同,违反禁毒和枪支管理方面的法律。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但因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
无效劳动合同是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以及绝对无效。因此,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就不再需要受到合同的拘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被认定部分无效,并不
合同无效,清算条款一般也会无效。首先合同被宣告无效,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合同如果被整体宣告无效,所有的条款都会不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清算条款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也不会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被宣告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