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如下: 1、公司出现破产,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目前民法总则已经失效,关于监护的规定适用民法典,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
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范围有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
设立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体现自己的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的内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规则如下: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解散的规定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
民法总则保护英雄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