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股权转让应考虑的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二、股东大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三、关注前置审批程序; 四、明确股权结构; 五、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六、了解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七、股权转让协议
(1)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在父
准确认定绑架罪需要的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绑架他人; 3、主要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
股份转让应当考虑的细节如下: 1、内部转让原则上无限制条件,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外部转让程序繁琐,一般包括转让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等; 3、大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受到一定的限制; 4、其他细节。
孩子的年龄,依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跟随女方生活、双方的生活习性以及经济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或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孩子的成长环境,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撤销权案件应考虑的问题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实现权利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其清偿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3、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应在与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之后。
离婚后再婚的,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1、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
离婚需要考虑的问题主要有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归属。首先需要考虑双方解除婚姻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寻求人民法院帮助,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应对财产以及子女归属作出决定;其次需要考虑子女抚养的问题,即子女归谁抚养
确定监护权需要考虑下列因素: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是否能较好地照顾子女,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能否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孩子满八周岁的,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
确定监护权要考虑的因素有: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能较好地照顾子女,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孩子满八周岁的,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
认定抗税罪要注意的问题: 1、要注意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包括抗税罪与欠税行为的界限、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行为的界限、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 2、要注意本罪与偷税罪、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放弃继承权要考虑的问题如下: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等等。
买房必须提前考虑好的问题: 1、要买的房子是商品房、已购公房还是经济适用房; 2、房子是否满二年或者满五年(二手房); 3、准备多少买房钱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