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刑事拘留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符合逮捕条件,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监视居住不等于行政拘留。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一般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可以。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而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可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
监视居住不是拘留。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是两个独立的刑事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不算刑事拘留期限的。刑拘应当从刑拘那天开始算。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
不可以。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
监视居住不是拘留,是公安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可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
监视居住的人可以刑事拘留。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