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在我国公司出资比例较大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该借款行为合法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向股东出借借款,需要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所以股东履行必要的决议及审批程序后可以向公司借款。但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向公司借款。
分公司之间能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向股东出借借款,需要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所以股东履行必要的决议及审批程序后可以向公司借款。但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向公司借款。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借款可以作为设立公司的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借款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公司是股份公司,且股东在公司里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份公司不得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的规定; 如果公司股东在该股份公司担任以上职务,那么就不能违反该禁止性条款而向公司借款,否则借款合同将会
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可以不收利息,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果要约定利息,则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
同一总公司下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要根据情况而定。一般只有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才有合法经营权,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没有营业的执照的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如果公司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的,并且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的,其借贷合同是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所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