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如果想继续承包土地的,则可以办理延期,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延长。 申请延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
土地发包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发包方有监督土地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的权利,有制止承包方利用土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权利,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 2、出租。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鉴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 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程序要合法;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纠纷的处理方式是: 1、双方可就争议事宜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 2、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 3、一方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 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
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债权性质、是物权性质,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同时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具体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追及性,一般被排除在债权之外。
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可以写明:发包方、承包方的详细信息;土地的面积、位置;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地上物的处置;承包金及交付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转包情况;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相关条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买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包括总则;家庭承包、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的原则和程序;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土地经营权;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