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诉讼委托权限的要求: 一、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
行政诉讼中举证方式为一般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若是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根据规定,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适用于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场合。所谓对管辖发生争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处罚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发生相互推诿或者争夺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
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中被告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日内提交证据。被告所需提交的证据包括其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就一定的范围和条件内调取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才能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看情况。行政诉讼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的作用是证实或说明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否存在,任何一个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都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此外,为平衡行政诉讼中原告、第三人与强大的行政机关之间的诉讼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在提交起诉状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以及鉴定意见等。同时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中法院收到证据的,应当出具收到证据的凭证,并在开庭时依法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但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行政诉讼的被告,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日内提交证据。如果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则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