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二婚结婚不是必须带离婚证的,但当事人不提供离婚证的,应提供自己无配偶的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要求提供的材料。因为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离婚后再次结婚登记不需要收回离婚协议。如果是双方复婚的,之前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约定解除,也可以继续执行,但是不能单方面要求解除。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解除之前的离婚协议,那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离婚一般是必须带上结婚证的,因为结婚证要收回,如果确实找不到了,则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者补办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
再婚不能不拿离婚证。因为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需要离婚证,如果是离婚后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自己现在不存在其他婚姻关系,是单身。
再婚后,离婚证不会作废,离婚证是证明离婚的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证丢了不影响再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结婚登记的规定,再婚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自己无配偶的证明材料,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
关于公民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时,是否需要携带离婚证,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未做明确规定。 与此同时,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通常,如果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想复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
一般是没有用了,除非对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的,需要向法院起诉,作为婚姻关系证明。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
再婚是指,已离异的当事与他人再次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有的婚姻登记处会在办理再婚的登记手续,颁发结婚证后,要求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是,有的婚姻登记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只让离婚时出示,不会进行离婚证的回收。再婚时,只需要带着双方的身份证
再婚离婚证一般会收回,但有的情况下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并未对再婚人员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
不需要公证。离婚协议为签订成立后生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