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租房人死亡,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但承租人生前存在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的,共同居住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租房人死亡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解除租赁房屋关系: 1、若无共同居住的人,原租赁合同就失效自动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了; 2、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
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租的,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对不定期限租赁合同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出租人则需在合理期限之前作出解除合同
1、合同没有定期限,承租人是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的,但是需要提前合理期限通知。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
被调到外地,想要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先与出租方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解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具体如下: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解除备案,具体情形如下: 1、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