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合伙企业属于全体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没有个人合伙企业,只有合伙企业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财产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的出资、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至少为二人。
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
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合伙企业属于全体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同居财产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公民和法人,如某一所房屋属于甲、乙两人所有。属于非法同居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公司高管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合伙企业财产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企业所得的收益除了包括合伙企业因经营所积累的财产外,还包
个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退伙时可以采取退还货币或者退还实物的方式退还其财产份额。合伙人退伙应当进行结算,退伙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相应扣减其赔偿的数额。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在司法实践中,用货币对合伙企业中属于实物出资的部分或劳务出资的部分进行结算是一种公平和易于操作的形式,实物往往是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