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悬赏通告,是指公安机关为了发现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嫌疑犯罪人,用奖赏的办法公开征求别人帮助的一种措施。悬赏通告可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悬赏通告既有利于查获犯罪嫌疑人,也有利于发现重大犯罪线索或者追缴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警种、部门和民警在实施布控堵截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整体作战。邻近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与武警部队之间应当建立快速堵控协作机制。
为继续帮助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学习、适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01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细则(20ll年修订版)》),我局组织参与修订工作的同志,在2009年出版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基础上
1.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强制执行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如果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
规范指出《人民警察证》是人民警察执法证件,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便衣民警应当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 民警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对于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
按照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对于在侦查过程中所查获的物件,可以确定为受害人所有的,应当立即返还受害人。如此,你这种情况不属于“扣押物品”,就是说,只要出具证据或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该物件为你所有,他们应当立即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具体有哪几种: 1、管制。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工作或者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