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重婚罪,指的是存在配偶的一方又与他人再次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然与其结婚的行为。 其中,存在配偶指的是男方有妻子、女方有丈夫,这种夫妻关系已经经过法律的确认,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没有经法律程序解除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条款中规定的一项罪名,它主要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者是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等欺诈手段,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涉嫌金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
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他人的财物进行诈骗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
期房指的是还在建设的、还没有完工的、不能交付给消费者使用的房屋。现房指的是开发商已经建设完毕,办理好房屋产权手续的商品房,在与消费者签订完毕商品房购房买卖合同之后,就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产权证,从而正式入住。 期房和现房主要由下面几点区别: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股东会会议作出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严格意义上的绝对控股是指其中一名股东持有公司67%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
发票造假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要注意的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犯罪对象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或
抚养费的标准,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
商品房一般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出让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之后经营的住宅,然后按照市场价指导进行出售。商品房的价格一般是由建设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房屋所在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质量、材料、装修等
房屋公摊面积就是指整栋房屋的公共所有部分且需要由产权人分摊的面积,这部分面积具体包括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管道井、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公摊面积对居民住宅的舒适度也是有一定影响的。房屋的公摊面积和业主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其股权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我们将A公司称为B公司的母公司,相对的,B公司即是A公司的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超过50%的股份,我们可以将B公司称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
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经济诈骗罪的罪名。广义的经济诈骗罪,涵盖了刑法中规定的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甚至有人认为经济诈骗罪也包含合同诈骗罪。狭义的经济诈骗罪,一般认为指的就是金融凭证诈骗罪。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