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我国网络安全保护的基本法为网络安全法,其具有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的职能。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所谓公共安全管理,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
网络安全责任划分分为以下几点: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义务; 2、用户身份信息审核义务; 3、用户发布信息管理义务; 4、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义务; 5、违法信息处置义务。网络运营者通常是通过公司章程、用户协议、网络管理制度等对网络平台、用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禁止的危害网络安全行为有: 非法侵入别人网络、提供侵入网络的程序、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保密权。
家庭隐私的范围包括家庭背景、家庭成员的构成情况、父母的婚姻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家庭的住址、电话、家庭的遗传情况、家庭的社会关系、家庭正常的监护和抚养状况、收养状况、家庭生活的安宁、家庭内部的信息等等。
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积极意义上,用户依法享有保护个人的生活安宁,保护个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即不受侵扰;二是在消极意义上,用户能够自由决定个人生活和个人信息的状况和范围,并能够对其进行利用,即个人对
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积极意义上,用户依法享有保护个人的生活安宁,保护个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即不受侵扰;二是在消极意义上,用户能够自由决定个人生活和个人信息的状况和范围,并能够对其进行利用,即个人对
网络隐私权的特征:自然人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私人空间和私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2017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向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以制度建设掌握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的主动权,是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