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在我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重大的事项是有决议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变更活动的,必须由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在会议前通知各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自由约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
重组股东大会通过后需两个月内停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半年报实施分红派息的公司较少,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一般都集中在年底进行,也就是年度报告公布之后,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是在半年财务报告和年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由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已经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了变更登记的,在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规
《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包括: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3、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4、董事会认为必要; 5、监事会提议召开等其他条
股东大会开完,不要公告。股东大会会对会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并且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会置备在公司。股东可以申请查阅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不可以对未预告事项作出决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