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我国的刑法对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是:第一、客体要件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二、违背受托义务,金融机构私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第三、主体要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 1、主体为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3、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主体是金融机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根据《中华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构成要件:本罪为单位犯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需要具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委托信托财产制度和客户的财产权益;客观方面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机构,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判罚:行为人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法院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主体为金融机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要追究的责任有: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有以下犯罪特征: 1、客观方面是金融机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受托人应尽的法定义务以及违反有关委托合同所约定的有关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具体约定义务;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