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劳动合同法第46条内容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下列几种情形:第一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是用人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解读」本条
该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情形时,对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应加以审查分析,方最终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内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1、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提出的条件对劳动者非常友好,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但是约定条件对劳动者没之前好,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法46条的内容有: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