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并不是以直接碰撞为必要。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因此碰撞不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
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是: 一、损害赔偿完全赔偿原则; 二、损害赔偿合理预见原则; 三、损害赔偿减轻损害原则; 四、损害赔偿损益相抵原则; 五、损害赔偿责任相抵原则; 六、损害赔偿经营欺诈惩罚性赔偿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 2、公平适用原则。 3、适当限制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
一、交通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当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司法解释也只对部分特殊情况作了一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应该遵循运行支配原则、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和自己责任
民事赔偿原则适合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民事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全部赔偿之后果即为填平。填平就是将受害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
面对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损害赔偿,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获得赔偿。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申请交警调解,或提交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
交通事故全责一般赔偿可分为:财产类的损失和人伤类的损失两大类。 1、关于因事故导致财产类的损失,主要针对对方的车辆维修费,如对方是新车且损伤特别严重的,有可能需要承担车辆的贬值费;如果对方车辆属于运营类车辆,则还需赔偿其停运期间的收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