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 1、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法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有些情况下,公司要支付给员工赔偿金,赔偿金的金额按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双倍经济补偿金,即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所应支付的经济赔偿金。计算方式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计算标准,以下计算。第一种情形是一般原则,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计算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
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越久,可以领到的赔偿金数额也就越多,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支付的时间最多不超过12年。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单位维持或提供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