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有儿子,女儿仍然需要赡养父母。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夫妻离婚,是协议分割属于夫妻俩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所有的财产。物权法规定,住房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该住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属于父母所有,夫妻离婚,不能分割该住房产权。
二婚又离婚后继子有继承权,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
儿子儿媳离婚房子父母是没有份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才有权要求平等分割,父母不是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父母不能参与到夫妻财产的分配中,父母也没有权利分到夫妻共同财
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只有与继父母产生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继父母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管是继子还是继女都不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继父母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在法定继承的顺序中,并不是法定继承人。 但是,我国的《继承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即只要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就有权成
过继来的孩子能继承养父母遗产。 养父母子女之间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与一般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一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再婚后,孩子仍然有父母的继承权,亲子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消灭而消灭,继承权自然也是。 此外,再婚后另一方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也有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父母为儿女买婚房儿女离婚房产,如属于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属于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则应当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是未成年人,父母离婚时随亲生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但是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继子女是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的。
在父母离异后,孩子仍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关于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权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