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不迁移户籍,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当事人一人姓名的户口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
农村户口迁出后也能迁回。只要当事人的各种条件符合允许迁入户所在地的政策要求,原户籍的集体和户主同意接收,并且相关材料齐全,就可以回原籍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基本证件:当事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
宅基地农民只有资格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手里的宅基地全部都是村集体分配而来,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有资格获取。那么如果农民将户口迁出的话,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自然就没有了宅基地
迁出农村户口后,对原来的土地不拥有所有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郊区土地(部分规定国家所有)属于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
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原籍的,不属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因此也不能享受该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2.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3.办理之前最好打电话咨询下当地派出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购房等。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房产证、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农村老房子的确权需要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以及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
在正常情况下,户主的名字会写在登记证上。然而,在农村地区,承包土地和宅基地都是以家庭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整个家庭,证书上写着谁的名字并不重要。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
农村迁户口的手续办理为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可以拿到补偿。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照房屋进行补偿,另一种方式为人口补偿。 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