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债务人死亡,并不能因此免除债务。 债务人的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 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
债务人死亡,并不能因此免除债务。 债务人的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 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
债务人可以提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在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债权人无权提前收回债务,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的,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且因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如果提前履行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
债权人只有在以下情形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 1、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
债务人恶意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因其不能履行约定的到期债务,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提前还款。 比如: 1、经济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履行债务。 2.如果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未明的,债权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的,但是应当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3.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履行债务。 2、如果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未明的,债权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的,但是应当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3、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只有在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会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给债权人增加了费用的,该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债务人死亡不可以免除生前的债务,其生前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