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违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请求复议机关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要注意的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行政复议是可以撤回申请的。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申请人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撤回后不能再就同一事由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
可以的。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命令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因为行政命令也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调解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所有的调解协议均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结果文件,并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行为,所以不能作为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依据。公民或者法人只有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
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等到障碍消除后,申请期限继续计算。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六十日,一般不可以延长;但是复议机关受理申请的期限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但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如果出现新的证据可以证明这种行为不属于醉驾,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有一定的时效性,必须在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也可以直接上当地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递交材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