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过失罪,因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该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在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事故的发生。
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因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该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在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事故的发生。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人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赔钱的。法律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重大责任事故罪能判缓,但有限制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用赔钱,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即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的。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公司但不必然是公司。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自然人。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重大责任事故罪不属于单位犯罪,其犯罪主体并未限制为单位,而是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