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 (一)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二)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三)医疗机构
人身损害医疗赔偿费用包括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等。其中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包括以下这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
根据相关法律,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个程度: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 1、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类型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死亡或
医疗责任事故有以下具体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 2、患者家属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3、当事人拒绝、阻挠尸检,导致对死因判定产生偏差的; 4、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 1、民事责任,存在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刑事责任,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3、次要责任。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损害责任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