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如果有违约行为还能追究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责任条款是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违约事项对应的补偿方式作出的约定,其作用在于当违约事实发生后对各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清理和
合同解除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一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在合同解除后不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被撤销后,过错方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
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能够依法追究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间或者合同履行完毕的,但是发现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例如质量不符合约定。
合同终止存在违约情形就能追究违约责任。法定违约责任的类型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解除了一般不能追究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法律后果表现为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的违约责任约定可能有效。所谓合同无效,存在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况。如果合同全部无效,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当然无效。如果合同部分内容无效,则违约条款能够独立存在,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违约条款继续有效。
合同未签字的,如果是盖章、按手印了或者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如果上述情形都没有,则不可追究违约责任。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不需要负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因无效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赔偿;并且导致合无效的过错方要承担损失赔偿的责任。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终止后不能再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是可能会存在其他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
合同终止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条款的,此条款属于结算和清理条款,当事人仍然可以在合同终止后根据违约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合同解除后还能追究违约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预先设定并独立于履约行为之外的给付行为,其效力不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而受到影响。所以,合同解除,违约金条款还有效,还能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但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继续有效,违约方需要依约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