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合同法失效后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主要有:依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第526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适用的情形是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其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 2、规则不同。同时
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当事人都可以拒绝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定义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合同需要存在两个债务、债务具有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之间需要互负债务,且先履行一方未适当履行。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当事人应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债务或者是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先履行抗辩权的要求如下: 1、双方基于同一双重合同相互承担债务。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首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因同一合同相互承担债务,在履行上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单一合同不存在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如果双方相互承担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重合同,则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当履行的一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应当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要件有: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4、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切实可以履行而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顺序,是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当事人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当事人履行债务是存在先后履行的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要通知对方,并给予对方合理的期限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适当的担保。在合理期限内,后一履约方不提供担保,也不恢复履行能力的,第一履约方可以拒绝。在合理期限内,后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的,第一履行方应当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