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行为人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一般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侵犯的客
这是指在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负责人,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进行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的错误出证,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的量刑规定如下: 1、犯罪以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犯罪以后自首的,无论罪行轻重都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2、犯罪较轻的,不仅可以从轻处罚,
对刑事案件中主从犯的量刑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确定,根据我国 相关法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承认其行为,则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得不到直接的口供证据,只有其他间接证据。因此,司法机关应当通过对全案间接证据的审查,运用正向推理、反向求证的审查方法,建立起间接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如果各间接证据之间无法相互印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