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刑事案件中,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一般为两年。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国家赔偿决定书不会公示,只会送达。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国家赔偿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因为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两年,从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申请再审也就是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五天。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而行政诉讼法的上诉期限是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
申请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
申请国家赔偿后两个月内便会得到结果,赔偿义务机关会在此期间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对其进行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将文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若是决定不赔偿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通知的时间是自作
当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复杂,可以经批准延长三个月。
国家赔偿受理时限一般是2个月内。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委员会做出的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赔偿请求人主体资格终止的,赔偿请求人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符合申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进行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时申诉的期限,因此,国家赔偿决定书可以申诉的期限,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或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只要发现生效的赔偿决定错误或对其不服的,都可以依法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