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 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
满足一定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根据修正案的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算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或者经特赦免除刑罚的等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
不一定。比如过失致人轻伤的,就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要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判处五年以上
行为人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为人构成骗取金融票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对于以下票据欺诈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