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立案标准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等,应予立案追诉。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二)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四)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五)其他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立案标准:第一、组织三人以上进行卖血;第二、通过组织卖血非法获得两千元以上;第三、非法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第四、被组织卖血人的血液中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第五、存
非法组织卖血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但同时本罪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二)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四)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五)其他
我国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对于非法组织卖血罪,所规定的具体立案标准包括: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以及其他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被告人李某武,曾用名李某银,男,生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汉族,农民,住本县城郊乡肖营村。一九九一年五月三十日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刑二年,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刑满释放。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因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定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犯罪行为。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 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2、 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3、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4、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5、其他非法组
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条件有: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犯罪。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单位和有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献血法》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