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觉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青春损失费并非一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名词,该名词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均未出现过。该名词之所以为
离婚时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但是如果有一方出现了法定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
离婚不可以向男方要青春损失费。法律并没有青春损失费的相关规定,以索要青春损失费为由起诉的,法院是不能支持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支付青春损失费,也是可以的。
离婚不可以告对方青春损失费。 “公序良俗”是民法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通常我们认为一个人的青春、感情是不能用金钱等物质来衡量的,男女双方在恋爱、婚姻中是你情我愿的,如果一旦分手、离婚就因为在对方身上浪费了大
在我国法律当中,从来没有要求男女双方在离婚或者分手的时候,哪一方需要给对方支付必要的青春损失费。只不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其中一方有过错的话,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是没有青春损失赔偿这一规定。
青春损失费不需要赔偿,因为法律并没有对青春费做出规定,所以夫妻之间离婚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费因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强制,如果有愿意支付青春损失费的,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支付。
男子离婚向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不可行。因为我国没有关于青春损失费的相关规定。仅规定,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我国,离婚时,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法律不支持,法律没有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规定。
在法律上,离婚没有“青春补偿”这一说。 离婚时约定的“青春补偿”,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青春补偿”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不予干涉。 而且如果自愿支
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男女双方在离婚或者分手的时候需要赔偿青春损失费。但如果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
青春损失费协议满足一般协议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青春损失费协议满足一般协议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青春损失费协议满足一般协议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