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法律上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 离婚时约定的青春损失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不禁止
女方在离婚时不能够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法律没有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规定。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法律上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 离婚时约定的青春损失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不禁止
离婚时女方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的,我国法律上并无离婚青春损失费一说,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你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支持。只有在在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你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个时候法院是可以支持你的要求的。
起诉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如果双方是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此处所说的重大过错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不可以向男方要青春损失费,法律没有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规定。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法律上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 离婚时约定的青春损失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不禁止
《民法典》规定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不合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不可以。青春损失费的纠纷在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经常发生。然而,青春损失费只是通俗的说法,并非一个法律概念。青春损失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很多法院甚至会以主张“青春损失费”违反公序良俗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法律上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 离婚时约定的青春损失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不禁止
离婚不能告对方青春损失费。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通常我们认为一个人的青春,感情不能用金钱和其他物质来衡量,男人和女人恋爱,婚姻是你爱我想要的,如果分手,离婚是因为浪费对方的好青春,要求对方赔偿金钱,这与我们的传
如果因为男方有过错,就可以请求赔偿,没有,就不可以。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 希望在离婚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