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可以是无偿。寄存人和保管人可以约定有偿保管,可以约定无偿保管。约定有偿保管的,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期限、地点向保管人支付报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保管合同可以属于有偿合同,也可以属于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但如果是无偿保管合同则是单务合同。
保管合同是债权合同。保管合同是基于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合同之债,其合同性质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属于债权合同。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但如果是无偿保管合同则是单务合同。
保管合同有有偿和无偿之分,无偿的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有偿的保管合同双方都有其权利和义务不属于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保管合同既有有偿合同,也有无偿合同。无偿的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有偿的保管合同双方都有其权利和义务不属于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的合同,赠与合同、无息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