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申请劳动仲裁即时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劳动者权利。不然,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劳动仲裁不用先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立劳动关系后一定要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需要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要承担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的责任。
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已经开始用工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缴费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用来作证明。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形式无明确要求。如果劳动者不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因辞职造成的损失。
未请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
劳动关系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雇主自雇佣之日起立即与雇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雇主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雇员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签订无固定
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呈现形式之一,是双方对建立劳动关系,及其劳动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继续依据用人单位的安排
仲裁请求可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合同终止不算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存在以下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概念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其他。
成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且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合劳动同的,需在一个月之内订立,逾期未订立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商。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