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在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没有替代物;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三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自动解除,解除合同应由受害方作出选择,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二、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
提前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般属于违约,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解约以及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提前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后,中途可以解约,但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在出现法定或约定的特殊情况下,还是允许当事人基于其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归于消灭的。
融资租赁合同中途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销售合同被解除,撤销或无效后未订立新的销售合同; 2、因不可抗力租赁物失; 3、由于出卖人的原因,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 当事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都愿意解除合同的,即可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
《民法典》中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当事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都愿意解除合同的,即可解除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约定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具体事由、解除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解除后其法律效力等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约定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具体事由、解除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解除后其法律效力等内容。
依法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需是符合下列情形: 1、原买卖合同被解除、撤销或无效后未订立新的买卖合同; 2、租赁物因不能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彻底毁损灭失; 3、由于出卖人而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