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 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债权担保合同的特征: 1、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 2、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 3、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
有担保债权人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享有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1、债的担保制度的存在,使拥有货币的人放心大胆地贷放资金而又有所保障,作为借出贷币的债权人或银行,可以利用保证、抵押权、质权等手段救济债权损失; 2、无钱或缺钱的人在借入一定资金后,原则上并不因为设立担保就使他失去了对其物的用益权或处分权。
有担保债权人的意思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享有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 5、留置权人就留
(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 (5)留
担保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保证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赔偿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基于担保债权的主合同,例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开始的; 2、保证合同的补充性,这意味着债权
担保债权是指法律为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规定的以第三人的相关财产权益或实物财产为保障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总结如下四点: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
无担保债权是指没有设立特别担保的债权,无担保债权因为没有设立抵押、保证人、定金等担保,因此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债权人就不能行使质权、留置权等权利。债的担保,是指为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各种法律措施,有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之分。
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区别:担保债权是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贷款、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联系:担保物权为了履行担保债务,属于债权,因此属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
被担保债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