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继子女当然也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而且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继子女对后妈不一定有赡养义务。如果是与后妈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后妈在继子女未成年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则继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如果后妈对继子女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那么继子女对后妈就也没
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女对父
没有赡养义务。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的义务,因为根据《民法典》,并没有女婿要照顾、赡养岳父、岳母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女婿应当照顾岳父、岳母。
父母离异,子女仍然要承担赡养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的婚姻自由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不附带条件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虽有入赘不赡养这样的农村风俗,但是农村风俗习惯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 因此这种认识和说法是错误的,应予以
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照料,尤其是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更应该自觉地履行赡养义务,使老年父母安度晚年。
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
子女对改嫁的母亲具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不赡养父母一般还有继承权的。但丧失继承权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女婿对岳父岳母一般无法定赡养义务,不需要体现。因为《民法典》,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以为体现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